第五十七章 各奔前程_横亘古今中外第一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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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章 各奔前程

  苏浩轩被擒了,这是一件大事儿。

  当苏浩轩被关押,所有苏浩轩部残兵或投降或被杀或逃窜之后,陈塘关再次归于平静。

  玥阁茶室。

  台下,坐得是陈塘关内有名有号的大人物们,什么李长风啊,王凤山啊,龚一啊,还有那些有钱有势的,纷纷到场。

  而台上,则是花魁沙皇,一边写着沙字儿,一边唱着那吉祥的小曲:

  “福字添来喜冲冲,

  福缘善庆降玉瓶。

  福如东海长流水,

  恨福来迟身穿大红。”

  “豆豆起豆起豆呛!”台上的锣鼓点和台下的观众们应和到。

  “禄星笑道连中三元,

  鹿衔灵芝口内含。

  鹿过高山松林下,

  六国封相作高官。”

  “豆豆起豆起豆呛!”

  “寿星秉寿万寿无疆,

  寿桃寿酒摆在中央。

  寿比南山高万丈,

  彭祖爷寿活八百永安康。”

  “豆豆起豆起豆呛!”

  “喜花儿掐来戴满头,

  喜酒斟上瓯几瓯。

  喜鹊鸟儿落置在房檐儿上,

  喜报三元独占鳌头。”

  “豆豆起豆起豆呛!”

  “好活!当赏!”随着李长风的一声当赏,在场众人也纷纷拿出一些财物进行打赏。

  并非是他们骄奢淫逸,只是因为平定了苏浩轩叛军,擒获贼首,还给陈塘关多添了许多居民,自然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儿。

  既然庆祝,来看看戏听听曲,自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
  大人们在窑子听戏我们暂且不提,李谨之、王思文、尚璋这三位小将也开始了他们的庆典。

  在王思文卧室,仨人也挺开心,喝着酒、叼着烟、吃着果盘小吃。

  “哥哥!”李谨之满怀激动地攥着王思文的左手。

  “兄弟!”王思文满怀激动地攥着尚璋的右手。

  “你俩有毛病啊?”尚璋赶紧抽出了被王思文攥着的右手,并翻了个白眼。

  “我们这不是激动嘛!”李谨之松开了王思文的手,拿起桌上的烟抽了一口。

  “咱干了这么大的事儿,还不能庆祝庆祝?”腾出手的王思文,赶紧把嘴里马上烧完的烟头拿下来熄灭在一个瓷碟子中。

  “激动什么啊激动,有那功夫不如给我准备点礼物送行,这两天我可能要去趟外地了……”尚璋掐灭了手中的烟头,又点了一根。

  “去哪儿啊?”李谨之不解地问。

  “去南京。”

  “去南京干嘛?”

  “还不是你家老子!”尚璋牢骚一声,“你老子在南京见过一把琴,是我师太爷的。自打我师太爷死了之后,我师爷一直找那把琴,但一直没找到。直到你家老子找到那把琴的线索,我师爷这不就派我去趟南京找线索去。”

  “唉!你要走啊,其实我也要走了。”李谨之也叹了口气。

  “你是要去哪儿啊?”尚璋问到。

  “去趟东北,找找鬼手大王。”李谨之说到,“苏浩轩那个貂皮甲上写有‘鬼手大王’字样,想必和鬼手大王有关。我这两天也打听了一下,鬼手大王是东北一个挺厉害的出马仙,但已然隐退多年,他的东西出在苏浩轩身上,不知道是因为什么。”

  “你们看我岁数也不小了,我爹总想着让我出去历练历练,所以就去趟东北,找找鬼手大王去。”

  “你们都走了,那我咋办?”王思文看着二人,心里越发的不是滋味。

  “你咋办?接着当少爷秧子呗!不过放心,咱也不能白相识一场,我给你留两条烟。”尚璋微微一笑,“我可是跟我师爷打听了,烟卷这玩意可真不便宜,那可是正儿八经上层社会的奢侈品,一盒得一百三十多两银子呢!”

  “你看我是差那一百三十两银子的人吗?”王思文撇了撇嘴。

  “两条啊大哥!”

  “两千六百两我也不是拿不出来!”

  “你有地方买吗?陈塘关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……”

  “十条!”

  “扯淡!最多三条,不能再多了!”

  “三条打发要饭的呢?八条,不能再少了!”

  “八条?你以为我这烟大风刮来的?四条,再多我直接走人!”

  “四条不像话!多不吉利的数啊,就六条吧,六六大顺。”

  “这……六条就六条吧……”

  “那个……我也要点……”李谨之突然补充了一句。

  “去你妈的!你小子……反正一共六条,你俩分!”

  “放你娘的屁!一人三条够干嘛的?”

  ……

  一顿轰轰烈烈的争吵,最终定下来尚璋给王思文与李谨之一人留五条烟,王思文给二人各自拿五百两银子作为出行的私房钱,而李谨之则是给他们弄点手弩啊、软甲啊、烟雾弹啊之类的防身武器。

  此一分别,各奔前程,不知何日才能相逢了。

  虽然李谨之想的是到了东北找到鬼手大王就回来,尚璋想的是到了南京找到那把琴的线索就回来,可真的就那么容易回来吗?

  虽然王思文还在陈塘关,可王思文就不会因为有什么别的事情出去吗?

  尚未可知。

  在分别之际,三人都喝了不少酒,抽了不少烟,酒味儿混合着烟味儿,让屋里显得都有些辣眼睛了。

  李谨之说,他荒废了许多年,但如今却想和他的父兄一样,好好修炼,成为陆地神仙般的大人物,隐遁深山,再有教无类,广收门徒,给这世界带来更多色彩。

  尚璋说,他总有一天会离开师爷的身边,独当一面。他想做一个优雅而自由的人,一人一琴走遍天下,看看那遥远的异国他乡,都生活着什么样的人,发生着什么样的事儿。

  王思文说,他其实不是少爷秧子,他的样子全是按着别人想看的样子假扮的。倘若有机会,他要成为那高高在上的大人物,通过自己的手段,去改变这个早已腐朽的世界。

  此时此刻,或许他们自己都已经记不住自己说了什么话,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听到他们所说的话。正如少年时的我们,总是会与朋友们喝着酒、抽着烟彻夜长谈。

  少年,总是有很多梦想,没有人在意这些梦想能不能实现。但既然做梦,为什么不做大一点?没有人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,也没有人知道我们到底会变成什么样的人。但只要有那么点梦想,哪怕只有那么偶尔想起来的一点点,那总好过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。

  答案,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。但如果不去试试解答一番,谁能知道会产生什么样有趣的答案呢?

  就像苏浩轩倘若不是因为牢里有臭虫而挠一挠后腰,他就永远不会发现,他腰带上还夹着一根貂皮甲上的毛。

  这是苏浩轩第一次请老仙附体,但很幸运,他请来了一位法力不错的老仙。尽管还没高到能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陈塘关,但这位老仙能让他短时间内化为一缕清风,随风而去……

  皎洁的月光照向大地,在这个欢庆的日子里,连狱卒们都就着烧鸡喝起了烈酒,又有谁能发现,牢房最深处的那间屋里,突然无声无息地少了一个罪囚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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